1+1共创联盟
打造无风险共创共享机制
一、组建说明
“1+1共创联盟”由北京唯创众和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领衔打造,唯创众和公司是“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的运营公司,“中华武林村文化旅游”项目管理公司,组建联盟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能够以最合适的合作方式进行推动、实施与运营,并为未来“中华武林村文化旅游”项目建立管理、运营团队。
目前,“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重点项目“中华武林村”文化旅游项目已经确定落址河北易县狼牙山,并已进入立项程序,“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的各项内容正在全面展开,因而迫切需要建立一支领导能力强、执行能力强、运营能力强的“三强”团队。故而为更好地推进项目的落实与良性发展,发挥每一个人的实际能和及主观能动性、积极性,让每一个人都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优长,获得应有的回报,所以公开招募“1+1共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合伙人并征集联盟单位。(“1+1共创联盟”介绍)
二、联盟组建原则
1、联盟的目的是为了更有利于项目的全面开展与运营,提升工作效率。
2、联盟采取合伙人制,凡是有一技之长,认可“1+1共创联盟”理念,理解并认同联盟策划初衷,愿意奉献自身优长共同为最终实现联盟既定目标而努力的相关人士,均可加盟成为“1+1共创联盟”合伙人。
3、为保证联盟能够成为团结、向上、可持续良性发展的团队,“1+1共创联盟”合伙人须怀有公德心、公益心,具备奉献精神,具备正心、正念、正义、正德品质,戒绝唯利是图、投机取巧者加盟。
4、合伙人各自定位,各展所能,各施所长,平等合作,各取所得。
5、为避免矛盾与误会,合伙人不设股权,不设工资待遇及其他任何补助,皆以合作伙伴利润分配形式进行紧密合作。
6、合伙人共同运作的内容如项目研讨会、论坛、宣传活动、推广活动等,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职责,细则可单项单立,灵活掌握,以满足具体项目活动内容特征为原则。
三、联盟主体单位
前期初创及发展阶段联盟主体运营单位为“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运营公司。
未来联盟在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努力下发展壮大,根据联盟发展需求,在联盟形成必要规模时,将视需要可由合伙人大会共同商定成立集团公司或机构主导联盟运营。(“1+1共创联盟”介绍)
四、联盟定位
1、联盟单位
(1)凡公司、机构、团队,以及武术门派、拳种、社团等,具备特定名称,认可“1+1共创联盟”理念,愿意加盟成为联盟单位的,均可以成为联盟单位。
(2)联盟单位均作为“1+1共创联盟”加盟合作伙伴,无须交纳任何加盟费,但联盟单位每年至少参与举办一次对“1+1共创联盟”举办的活动。
(3)联盟单位可以通过运营联盟及“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各类子项目创造利润和价值。
(4)联盟单位须为联盟提供自身资源,并积极参与联盟项目及参加联盟活动。
2、合伙人
(1)凡具备正心、正念、正义、正德,认可“1+1共创联盟”理念,愿意在“1+1共创联盟”平台共同发展的个人,均可加盟成为联盟合伙人。
(2)所有合伙人,均可享有“1+1共创联盟”规定范围内的资源。
(3)合伙人均可通过联盟平台进行项目运营,并获得相关收益。
(4)所有合伙人,均在有权享用平台资源的同时,担当为平台做大做强带来效益的职责。
(5)合伙人均为平等合作关系,除因工作需要职位、职责不同外,享有同等的权利。
3、加入条件
为提升平台工作效率,体现平台 核心凝聚力,避免联盟单位及合伙人缺乏对平台的向心力,以平等对待、共同发展为原则,拟定加入条件如下:
(1)所有认可“1+1共创联盟”理念,愿意加入成为合伙人,有信心在平台上共同发展者,均可加入成为合伙人。
(2)所有已经入盟“1+1共创联盟”的成员,均自动具备“1+1共创联盟”合伙人资格。
(3)成为合伙人,出现以下四种情况,将取消其合伙人资格:
①因合伙人自身原因给平台造成名誉、利益等影响和损失的;
②因合伙人非法运营导致平台遭受损害的(若情况严重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因合伙人恶性运营影响平台合伙人团结以及给平台带来不良影响的;
④因合伙人隐瞒项目运营收益、恶意降低平台利益分配或不能及时、如实向提交相交回报的。(“1+1共创联盟”介绍)
五、资源共享机制
1、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均有平等享有“1+1共创联盟”资源的权利,同时也有奉献各自资源供平台共享的职责。
2、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均有无条件维护平台声誉和荣誉的职责。
3、联盟单位及合伙人运营联盟项目,均有以实际收益给予联盟规定利益分配的职责。
4、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均有根据自身优势承接运营联盟项目的权利,项目承接运营者有根据联盟规定获得主要利益的权利。
5、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均有将各自项目提交到联盟,作为联盟项目进行全方位运营的权利。
6、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均有获得项目官方网站(“武林村”网站)进行全方位无偿宣传与推介的权利。
7、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均有获得联盟规定收益的权利。
8、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均有在不损害联盟利益的前提下自主开展工作的权利。
六、利益与收益
1、项目承接运营
(1)凡联盟单位或合伙人,在承接运营联盟项目时,均以全权承办人身份开展工作,可自主招商、运作,但不可违反合伙人规则。
(2)承接运营项目所产生的运营费用,均由项目承接运营单位或合伙人承担。
(3)联盟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平台所具备的资源支持。
(4)联盟单位或合伙人承接运营联盟项目,与主体公司按7:3比例分配利润,即项目承接运营合伙人获得利润的70%,主体公司获得30%。
(5)其他合伙人为项目征集的投资、赞助等款项,应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回报,同时以不低于总额的5%(投资)、10%(赞助等)返报联盟平台。
2、项目参与
(1)凡合伙人,均有参与联盟项目的权利,且在遵守项目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不受项目承接运营方的限制。
(2)凡参与联盟项目并成功为项目征集到投资、赞助、支持等实际资金(含产品)的,均有按照联盟规定获得相应回报的权利。具体回报如下:
①为联盟项目征集到投资资金的合伙人,无论数额大小,均可获得10%的奖励回报。
②为联盟项目征集到赞助资金的合伙人,500万元以下的获20%奖励回报,500-1000万元的获25%奖励回报,1000万元以上的获30%奖励回报。此奖励以实际到账资金为准。
③为联盟项目征集到产品赞助的合伙人,可根据实际产品情况获得20-30%产品直接奖励回报;以现金奖励回报的,可根据产品可兑现情况获得不超过产品总价10%的现金奖励回报。具体奖励以赞助产品实际总价为准。
④为联盟获得资金、产品等实资、实物支持以外的资源、媒体、信息、宣传等支持,原则上为所有合伙人的职责,由此为平台带来巨大效益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管理制度
联盟以管理委员会为最高管理机构,并以合伙人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1、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由秘书长负责领衔核心成员组成,负责联盟工作及发展方向制定,是联盟发展的主导团体。
核心领导团队定期召开会议,制定、调整各项规则、制度,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制定发展规划,审核工作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2、合伙人大会
合伙人大会是联盟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由所有合伙人参加并行使大会职责。
(1)审议和通过联盟管理委员会年度报告。
(2)审议和通过联盟发展报告。
(3)审议和通过联盟财务报告。
(4)审议和通过联盟各项目承接运营单位(人)的业绩报告。
(5)审议和通过联盟管理委员会建设报告。
(6)其他相关内容。
(“1+1共创联盟”介绍)
八、咨询联系
联系人:易老师 电话/微信:15810251925
夏老师 电话/微信:18811190642
加入“1+1共创联盟”能得到什么
(“1+1共创联盟”介绍)
每一个人都想知道,加入“1+1共创联盟”能得到什么?
一、能得到联盟全方位的宣传与推广
1、传统武术活动 联盟单位及合伙人都会以合适的身份得到显示。
2、武术文化旅游 “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总部,以及未来的“中华武林村”均含有武术文化旅游项目,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均可优先参与并获得利益。
3、功夫影视 “中华真功夫”电影项目丰富,如“寻找真功夫”系列、“江湖不是传说”系列、各门派独立电影等,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均可以合适的身份得到宣传。
4、武术比赛 未来“武林村”会不间断地举办各类武术比赛,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均会在比赛宣传品中得到相应的宣传。
5、网站宣传 “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官方网站“武林村”网无偿长期为联盟单位及合伙人进行宣传与推广。
6、功夫巡展 “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将在条件成熟时组织传统武术全球巡展,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均会获得合适的宣传,并有优先参与的权利。
7、挂旗宣传 未来“武林村”将为联盟单位挂旗,与数百个武术门派、拳种一起引起关注。
8、名存青史 项目组计划编撰的《中华武林史志》,将会收录有效合伙人进行永久性宣传。
二、享有广泛的平台资源
1、武术资源 联盟目前已经拥有国内外传统武术门派、拳种、武术社团三百余个(涉及近2亿人群),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可以共享。
2、外交资源 联盟拥民间外交资源,拥有一百余个驻华大史馆资源,联盟单位及合伙人可以共享。
3、共有资源 随着联盟的壮大,各类资源将越来越丰富,而且均为每一位合伙人所共享。
三、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与发展空间
1、联盟单位及合伙人有优先参与“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的便利,“中华真功夫”系列项目有丰富的内容和高利润盈利点,涉及面广泛,每一个人都能够在项目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通过经营获得较高回报。
2、丰富的资源与项目资源能够保障联盟单位及合伙人都能够发挥各自所长,获得应有的利润,而且除不可抗力外,毫无风险。
3、武术不仅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是属于全人类的,通过渐趋成熟的运营,项目成为国际化是必然,因而加盟联盟即会拥有国际平台,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
4、每一位合伙人承接联盟项目进行运营,都将获得大比例(70%)的利润收益,所以发展潜力巨大。
5、未来“武林村”武医康养综合基地,涵盖武术运动、中医中药、健康康复、养生养护等多方面内容,符合大健康政策,又集结众多民间武医康养“高手”,每一位合伙人均可以与这些“高手”无缝对接,紧密合作。
6、每一位合伙人均可以在联盟发挥自身优长,经营各自的技术、产品、服务以及其他可以产生利润的项目内容,并能获得平台的资源支持。
四、可以经营的项目
1、健康养生 每一位合伙人,都可以依托“武林村”进行健康养生项目运营,融入大健康整体计划之中。
2、餐饮服务 每一位合伙人,都可以在“武林村”运营餐饮及酒店、宾馆等服务。
3、旅游产品 每一位合伙人,都可以在“武林村”开发、经营文化旅游产品,并获得联盟支持。
4、武术教学 每一位合伙人,几有条件创办武术学校的,都可以获得武术师资资源,并获得联盟后续支持。
5、功夫电影 凡有条件、有能力运营功夫电影的联盟单位或合伙人,均可以通过联盟进行相关资源对接,并获得联盟与武术相关的资源支持。
6、其他 其他所有与武术、运动、健康、养生、旅游、文化等相关产品。
(“1+1共创联盟”介绍)